第124章
书迷正在阅读:末世重生之寻找桃源、穿都穿了,倒是给个挂啊[西幻]、八贤王偷听傻王妃心声上了瘾、在末世里被几个男主追着不放[穿书]、修仙:她靠乌鸦嘴翻身了、星际第一菜农、竹马每天都在讨打、修仙女配谋长生、协议结婚后,拒绝离婚、我想与你一起走
付出这么多心血,真的要放弃吗? 甚至如此果决的销毁它。 此刻蒲博士正在低头写着材料,周围是两名助理研究员和一名三级研究员围着他与他讨论数据成果,他头也不抬,宣布了这个令人惊讶的结果。 上周刚入职的研究员小李,在签订完保密协议以后被安排在乙级实验区打杂,昨天才得以见到这赫赫有名的蒲博士。 “博、博士,为什么销毁实验体,这不是您几年来的心血吗?您真的不再考虑一下?” 实习研究员小李并没有机会站在离蒲博士最近的地方,他被排挤在最远的门口边,借由整理材料才能进入这个房间和蒲博士共处一室。 这个研究所的所有人无一不是万里挑一站在最尖端的天才,那些前辈们比他更为出彩,甚至做出过多项成果,但也只配给蒲博士递个手术刀或者注射器而已。 他这样新来的菜鸟在前辈面前脸说话的资格都没有,果然,他话一出口,就受到了前辈们的关照。 一个个眼神杀人似的盯着他,似乎在说这蠢货有什么资格质疑蒲博士的决定? 但是。 与此同时,写材料的蒲博士也抬起了头,目光放在了他的身上。 这一刻他几乎连心跳都停止了! 上帝啊、王母娘娘啊!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! 他实在太美丽了。 完美得像是天神悉心雕刻的心爱杰作。 神不仅给了他天才的脑子,还给了他致命的美貌,把他这样的凡人迷得神魂颠倒。 事实上他在昨天早上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已经迷失的自我。 他不知道赫赫有名的蒲博士竟然如此年轻,年龄竟比他还小。 见到他第一眼时,本以为是和他一样新入职的实习研究员。 他可真是个大美人。 当时看到蒲博士的时候,他正在一个杂物房里找材料。 在这个电子化已经能用于任何日常细节的时代,找纸质材料一般是数据丢失了,或者是一些绝密材料。 他当时以为对方只是个实习研究员,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已经被他身上的气质、美丽、他的一切所吸引,于是殷勤的帮这位大美人干起了活。 他做得格外细致和认真,只希望大美人能够稍微对他有点好感。 毕竟来日方长,他们同处于一个研究所,这所研究所管理相当严格,一年难得出去一次,他们相处的时间多得是。 他连忙问了对方的名字和工作区域。 “蒲遥,在甲区工作。” 他也火速告诉他自己的名字:“我叫李明,毕业于联邦皇家学院,目前已经读完博士,今年26岁,刚入职一个星期,我现在在乙区工作,你好厉害啊蒲遥,听说能去甲区工作的都是天才中的天才。” 结果第二天他就被调到了甲区,同事还打趣说:“你小子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,是不是攀上了什么大人物?甲区可是有机会见到蒲博士的!” 没想到他遇见的大美人竟然就是赫赫有名的蒲博士。 蒲博士发明生化武器不仅适用于军队捕杀恶种,衍生出来的一些小武器也成了整个联邦人人都想购买防身,以备不时之需对抗恶种的武器,不知道拯救了多少普通人。 他的名号如雷贯耳,本来以为是个天才老者。 没想到对方看起来比自己还年轻。 回忆起昨日献殷勤的举动让他窘迫起来,他面红耳赤,一想到自己竟然想和偶像来一场漫长的恋爱,只觉得羞愧难当。 他怎么能配得上他? 生怕蒲博士看出他的小心思,但是美丽又无比优秀的天才博士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,“李明,你做事很细心,以后帮我整理材料。” 他说话一点都不拖泥带水,无机质的银色细边眼镜遮住了他漂亮的眼睛, 皮肤雪白,身体颀长纤细,虽然不高但是比例相当好,像个漂亮的衣架子,即使穿着普通的白大褂也好看得要命。 他唇色浅淡,常年是面无表情,宽松的白大褂里配的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衫和西装裤,扣子几乎扣到顶格,露出的颀长雪白的脖颈像白瓷一样细腻漂亮,黑发如墨,更衬得他冷清出尘。 他是非常漂亮的长相,但是冰冷的气质和日积月累的威严,确让人望而生畏,他像个干净不染尘埃的神父,多一分心思都是亵渎。 可是李明分明看见好几个研究员偷偷看他。 还听过有人在暗中讨论过他,当时在上厕所,听见有两个男研究员在意淫口嗨,他气的连忙出来揍人,可是那两只老鼠早跑了! 可恶! 还有,有个家伙因为看呆了不小心拖慢了进度被他开掉了。 有了这件事作为前提,再也没有人敢如此明目张胆的。 而此时此刻不过是实习研究员的李明竟敢大声问博士这样的问题? 在这些人的眼里博士一切的决策都是正确,这小子竟敢质疑他? 那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博士,一看就是故意引起他注意的那类人,在此之前博士开了还几个这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,众人冷冰冰的盯着他,就等着他被扔出甲区。 没想到蒲博士竟然放下了笔,然后从座位上站了起来。 几名研究员的目光随着他的动作移动,已经没有心思把目光放在哪个故意引起注意的小子身上,而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们所仰慕的蒲博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