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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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阿即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即墨才会出去。 “我叫你们来是是想问问关于孩子你们有什么打算。” 李文玥问的是夫妻俩的三个孩子。 现在他们在这附近上一所私立的幼儿园。 孩子们适应得挺好。 只是现在相处下来能发现每个孩子身上都有一定的缺点。 但是这些缺点不是什么致命问题, 能够及时的改过来。 “上学很好, 让孩子们上学。” 阿芳上过学, 她10岁的时候, 有领导过来。 告诉家里人必须要让她去上学,不然家里人会被抓去坐牢。 所以她能够上了三年的学会简单的写自己的名字。 虽然上学需要早上天没亮就起来爬过两座山才能到学校。 但是她很喜欢在学校里面,因为在学校里面他她不需要干活, 不需要晒太阳,淋雨。 但是她就上了四年的学,因为妈妈说她要回家干活。 把欠家里的所有都还完之后,她就要嫁出去了。 她嫁给即墨的时候,才13岁。 那个时候他们很小,每天两个人就一起出去干活。 回到家里,吃的东西也不多,但是她觉得嫁给即墨很好吧。 因为即墨对自己很好,干活的时候都不能自己,吃饭的时候也会给自己留饭。 后来她生了孩子,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子,大家都不喜欢。 不过他们同意孩子能够养到自己身边,不会送人。 然后是第二个孩子,还是女孩子。 那个时候婆婆已经找好了,要收养的亲戚。 二女儿要送出去的时候突然发烧,因为这个发烧,那一家人就说不要了。 她们把孩子抱给自己,说烧的太高了,估计脑子会坏掉。 如果死掉了就埋到后山,是即墨偷偷的去街上买了一粒退烧药。 他们把退烧药磨成粉,一点点的给孩子喂下去。 就因为这样孩子才退烧,脑子没有烧掉。 但是已经没有人想要收养他,所以二女儿也能在她的身边。 终于在第三年她生了一个儿子,好了,这个儿子生下来之后她终于能在床上做一个月月子。 还久违的能够吃一个完整的南瓜。 因为有了儿子,他不再是妯娌们欺负对象。 自己的老公也终于可以出去打工,可以说他们一家的生活,因为这个儿子才变得好。 两个女儿留在身边,儿子也留在身边。 老公在外面打工,每个月会给家里固定的收入。 因为即墨能够赚钱,所以她们在家里的日子也好起来了。 日子好像慢慢开始变好。 但是突然有一天她们接到消息寂寞不见了。 不知道去了哪里,就休息的时候没看见他回来。 很多人都说他一定是死在外面,阿芳想要去找自己的老公。 但是他不能够走出那一座山。 朋友们在附近找了几天都没看见即墨的身影。 然后就有人跟公公婆婆说一定是他们那个厂子把他打死了。 他们应该问那个厂子要钱。 就这样3万块钱买下了即墨,而阿芳则是回到以前的苦日子。 她想去找自己的老公,可是她出不去,也不知道路。 有一天在饭桌上,她婆婆说自己的大女儿已经6岁了。 是时候给她看人家,因为长相漂亮送过去别人还会多给一只小猪仔。 她们这边总是这样,把女孩早早的嫁出去。 因为觉得养女儿太费粮食,早晚都是要嫁的,还不如现在就送过去,省点粮食。 阿芳不舍得自己的孩子,她不愿意。 她把自己存下来的几千块钱拿出来,让她们不要把女儿送走。 但是所有人都说她偷钱,一定是偷家里的。 她被狠狠打了一顿,她们从自己身下抢走两个女孩。 阿芳觉得自己要死,丈夫死了之后,女儿要送人,她不知道要怎么活。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,有人进村里,他们带了好多好多的肉。 这几头大肥猪腊肉,还有鸡鸭。 很多很多,拉了整整三辆拖拉机。 这些人说是来接自己和孩子,因为这一些猪,鸡和鸭。 公公婆婆觉得赚到了让自己和女儿赶快走。 是他们不同意自己把儿子带走,他们说儿子是丈夫唯一的血脉,当然要留在他们祖坟。 之后的事情阿芳就不知道,第二天她们四个人是被带到市里的医院好好检查。 这些给自己和孩子买的衣服吃的用的。 还给了手机让她和即墨通电话,就是因为这样,阿芳才带着三个孩子来到这个地方。 来到这里第一次感觉到轻松,他们一家人还在一起。 阿芳从未想过这样的事,所以她觉得这里很好。 “来到这里一个多月,你们两个有什么想法。 比如开一家店,或者想要买房买车的。” 李文玥看着眼前的孩子,自己的孩子,被拐走十年的孩子怎么会不喜欢。 被拐到那样的地方,受尽折磨,她很心疼儿子。 但是她却不知道怎么办,心疼,关心,但是做不到和即墨刚刚回来一样。 她一直在两个孩子中间摇摆,阿墨就是感受到这样的氛围才会出去的吧。 所以她和即正义讨论过,他们两个人这一年多以来的工资都存着。 以前是给阿墨和阿明一人一份,现在加上阿即。 所以他们把两人的存款分成三份,现在她想问阿即接下来的打算。 “我们不是在这里工作吗。” 阿即懵了,他现在不是在上班吗,孩子也在上学,什么车子房子。 “你们可以在这里上班,可能你们也想自己干一些别的呢。” 李文玥和即正义的存款分三份分量也不错,所以能给他做创业资金或者首付。 阿即摇头,他不知道什么创业,他只想在这里上班。 他身边的阿芳也是这样想的。 “好,这个事情你们可以慢慢考虑,现在我们来说三个孩子的事。” 他回来刚刚一个月,这些事情可以慢慢考虑。 现在最重要的是孩子的事情。 “你们两个没觉得乐乐有一些太霸道了吗。” 乐乐就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,那个小男孩。 他对自己姐姐不太尊重,幼儿园老师也和她反应过。 在学校里面,乐乐要姐姐带他上厕所,喂他吃饭。 一开始每天吃饭他都要姐姐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他。 这样的情况在被老师发现之后就制止,现在他在学校表现还挺好。 能够自己独立上厕所,自己吃饭。 老师还和他们商量过,给三个孩子调个班,小男孩去别的班级。 这样才能够培养他独立自主性格。 老师已经说得非常委婉,乐乐在学校完全不能够独立。 “大乖可以帮着干活,等她放学之后我会让她跟着我。” 阿芳马上说道,大乖已经六岁多,她能够跟在自己身边帮忙干活。 剩下两个小孩还小,等明年,明年他们就可以干活。 “乐乐是男孩,男孩都要这样的。” 阿即没觉得乐乐怎么样,反而觉得乐乐很贴心。 他可是好久才得到的男孩,不过他对自己女儿也很满意。 “果然,我给你们找了一个学校,晚上下班之后你们上课去。” 他们一家五口人都需要上学,大人思想不行,小孩思想也不行。 多念书,念书会让人不犯蠢。 “我们家缺肉吗?” 夫妻俩摇头,每天吃饭桌子上的肉,多得让他们害怕。 “所以我们家不缺肉,但是乐乐一直抢姐姐的肉对吗?他想吃可以自己夹,或者让大家帮他夹。 但是,他现在要抢,要抢自己姐姐碗里的。 阿芳阿即,妈妈没有能够及时找到你们,让你们受很多的苦。 你们和孩子都受了很多的苦,我知道怎么弥补都弥补不了。 现在,你们回来了,愿意和我们一起生活,我非常的高兴。 我和你们爸爸都给你们准备好存款,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一定支持你们。